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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看懂 | 2023公路货运政策大盘点
发布时间:2024-01-05 17:14:00    点击次数:157

2023年公路货运市场政策回顾  中物联分会  

2023年,我国公路货运市场持续复苏,同时也面临着有效需求不足、行业供给过剩、社会预期偏弱的挑战,行业运行面临较大增长压力。低价竞争、违规经营等过度竞争局面有所加大,低碳环保等外部成本加快显现,在市场不景气环境下考验政策制定的精准性和决策执行的接受度,行业期待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合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持续成长。下面,梳理一下2023年以来公路货运市场的重点政策措施,为下一步行业企业主动应对、规避风险提供参考。

1

安全

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出台,“百吨王”入刑获法律依据


9月13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交办运〔2023〕 52 号),明确了道路运输企业应当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若干情形。
其中,所属货运车辆运输过程中违法装载导致车货总质量超过100吨的,被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之一。还有使用擅自改装、拼装的车辆装备从事经营活动的,所属经营性驾驶员和车辆存在长期“三超一疲劳”的情形等也被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政策点评
随着道路运输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出台,为《安全生产法》《刑法》中追究道路货运重大事故隐患的法律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百吨王”入刑已经到来,这不仅对道路运输企业,也对源头货主企业、网络货运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排查、防范、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提出了更高要求。随后,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自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底,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聚焦老旧货车技术状况不良、货车疲劳驾驶和超限超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不规范、营运车辆长期脱离动态监控、道路客运非法违规运营、等突出问题,均属于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情形。集中力量开展针对性整治,对于提高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明确问题、压实责任具有积极意义。
政策链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

2

绿色

各地各部门支持新能源物流车推广应用,零排放中重型货车获得支持


年初,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通装函〔2023〕23号),决定在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特定场景重型货车等公共领域开展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11月,确定北京等15个城市为此次试点城市。决定用两年时间,推广新能源汽车数量预计超过60万辆。
6月1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制发《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将延长至2027年年底,并对以往政策进行了一些调整和优化。
11月30日,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再次强调,加快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重点区域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出租、城市物流配送、轻型环卫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推动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打造清洁运输先行引领区,培育一批清洁运输企业。在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水泥等行业和物流园区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提出,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对于特定领域和区域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提出了要求。
政策点评
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的开展,为新能源汽车全面市场化拓展和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目前,国家已经开展了三批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71个城市纳入示范范围,重点推进新能源物流车示范应用。近年来,各省市积极推动新能源物流车推广应用,出台采购奖补、运营补贴、便利通行等相关鼓励支持政策,轻型货车电动化取得积极成效。
此次先行区试点首次将特定场景重型货车纳入公共领域范围,《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在部分行业和物流园区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2022年,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也提出,探索开展中重型电动、燃料电池货车示范应用和商业化运营。这些政策的出台开启了零排放中重型货车在物流领域的应用推广道路。在矿山、码头等区域和钢铁、煤炭等领域中重型电动货车开展应用。同时,结合各地纷纷建设氢能示范区,燃料电池物流车作为重要应用场景加以支持,中重型货车也是燃料电池推广具有比较优势的领域。零排放货车在2023年低迷的车市成为增长亮点之一,新能源中重型货车有望成为交通运输助力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支点。
政策链接: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启动第一批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的通知》

3

便民

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目录进一步扩围,统一“整车合法装载”查验标准


2022年底,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交办公路〔2022〕78号),补充完善了《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进一步细化“新鲜”“深加工”“整车合法”等认定尺度,并对收费站计重结果出现争议如何处理予以明确。
政策点评
“绿色通道”是一项满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惠民政策。据悉,自2005年以来,各地有关部门大力推进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建设,每年免收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费300多亿元,有效降低了鲜活农产品流通成本。政策针对“绿色通道”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个别地方对鲜活农产品品种理解不一致、查验尺度把握不统一等问题进一步完善规则。在《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中增补了如樱桃番茄(圣女果)、粉蕉(苹果蕉)等品种,重点解决了鲜活农产品具体品种识别问题。政策明确,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二轴货车,车货总重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运送不可拆解大型物体的低平板专用半挂车载运鲜活农产品的,不享受“绿色通道”政策,进一步统一规范了整车合法装载查验标准,对限制超限车辆运输鲜活农产品提供了法律依据。
政策链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提升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服务水平的通知》

4

低碳

货运车辆全面进入国六排放时代,各地推动国三排放柴油货车淘汰


5月,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市场监管总局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
政策点评
当前,货运物流车辆全面进入国六排放时代。2023年以来,部分地区出台国三及以下排放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方案,通过财政奖励补贴方式,引导企业和个体司机淘汰老旧柴油货车。广州、江苏等省市开展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行的管理措施,倒逼老旧柴油货车退出市场。年底,部分地区对重型柴油货车尾气排放开展排查整治,打击尾气超标排放、污染控制装置不正常运行、篡改OBD数据、屏蔽OBD功能、不正常使用尿素等违法行为,遏制OBD 造假问题。2020年,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的通知》(环大气〔2020〕31号),在全国部署开展加快建立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制度),形成汽车排放“检验—维修—复检”闭环管理,目前看在用汽车污染防治的长效机制亟待建立。

文章来源:网络货运平台指南